全部商品分类

您当前所在位置:全部商品>商品详情

氨茶碱缓释片/0.1g*24片(缓释片)

会员价: 折后价约:
折后价说明
商品折后价为叠加平台可用优惠后的最优单品价,需达到品种优惠条件,领券、满减、积分且满足所使用条件后,单品结算价格可低至该最优购买单价。【记得实时关注优惠哦】最终解释权归平台所有
当前价
折后价约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7020065
  • 包装单位:
  • 中包装销售1
  • 件装量:450
  • 有效期:2027-01
  • 库存:
  • 经营范围:化学药制剂
厂  家:
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更多∨
规  格:
0.1g*24片(缓释片)
更多∨
温馨提示:1.请开箱验货后再签收,如有损坏请拍照并及时联系客服028-83422016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部分商品包装更换频繁,如货品包装与图片不完全一致,请以收到的商品实物为准;
  • 商品详情
  • 本品卖点
    • 商品名称:氨茶碱缓释片
    • 商品货号:77594
    • 网站商品编号:SPH00077594
    • 生产厂家: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
    • 中包装销售:1
    • 件装量:450
    • 规格/包装:0.1g*24片(缓释片)
    • 包装单位:
  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7020065
    • 有效期:2027-01
    • 经营范围:化学药制剂




    【药品名称】氨茶碱缓释片

    【成      份】主要成份为氨茶碱。

    【性      状】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。

    【适 应  症】适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气肿引起的哮喘。

    【规      格】0.1g*24片/盒

    【用法用量】1)成人常用量:口服。1次0.1g~0.2g(1-2片),一日0.3g~0.6g(3-6片)。极量:一次0.5g,1日1g。

    2)小儿常用量:口服,每次按体重3~5mg/kg,一日3次。

    【不良反应】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-20g/ml,特别是在治疗开始,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、易激动、失眠等,当血清浓度超过20g/ml,可出现心动过速,心律失常,血清中茶碱超过40g/ml,可发生发热、失水、惊厥等症状,严重的甚至呼吸、心跳停止致死。

    【禁      忌】对本品过敏的患者,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 1.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,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发作的患者。 2.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,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。 3.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,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,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的患者,持续发热患者。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,在停用合用药物后,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。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 4.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(或)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;患者心率和(或)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。 5.低氧血症、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。 6.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
    【儿童用药】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,血清浓度增加,应慎用。12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尚不确定。12以上儿童使用时请遵医嘱。

   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,潜在毒性增加,55岁以上患者慎用。

   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,也能进入乳汁排出,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
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1.地尔硫卓、维拉帕米可干扰茶碱在肝内的代谢,与本品合用,增加本品血药浓度和毒性。 2.西咪替丁可降低本品肝清除率,合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清浓度和(或)毒性。 3.某些抗菌药物,如大环内酯类的红霉素、罗红霉素、克拉霉素,氟喹诺酮类的依诺沙星、环丙沙星、氧氟沙星、左氧氟沙星、克林霉素、林可霉素等可降低茶碱清除率,增高其血药浓度,尤以红霉素和依诺沙星为著,当茶碱与上述药物伍用时,应适当减量。 4.苯巴比妥、苯妥英、利福平可诱导肝药酶,加快茶碱的肝清除率;茶碱也干扰苯妥英的吸收,两者血浆中浓度均下降,合用时应调整剂量。 5.与锂盐合用,可使锂的肾排泄增加。影响锂盐的作用。 6.与美西律合用,可减低茶碱清除率,增加血浆中茶碱浓度,需调整剂量。 7.与咖啡因或其他黄嘌呤类药并用,可增加其作用和毒性。

    【药物过量】尚不明确。

    【药理作用】详见内包装说明书

    【药代动力学】详见内包装说明书

    【贮      藏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

    【包      装】每盒24片,铝塑包装。

    【有 效  期】24个月

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7020065

    【生产企业】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


    【说明仅供参考】
  •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;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气肿引起的哮喘。
    【仅供参考】

猜你喜欢

添加微信公众号

了解更多

手机药淘齐

APP

手机药淘齐

微信小程序
公司名称:四川金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:蜀ICP备14026366号-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:(川)-非经营性-2019-0080
联系、邮寄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112号(量力健康城)6幢1、2、3、4层 自提、退货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金石园路480号6栋2层
本网站未发布毒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
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